关于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2 11:04:56    点击数:14650    作者:耐思智慧
【耐思尼克备案域名核验】
调整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域名使用,自2018年1月1日起,从事互联网信息使用的域名应为其依法依规注册所有,个人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本人,单位性质备案域名注册者应为单位(含公司股东)、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当您的备案信息通过耐思尼克提交至通信管理部门审核后,通信管理部门将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如您未能通过核验的,根据通知要求,耐思尼克将不能为您提供接入服务。此外,耐思尼克将定期通过备案系统核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域名的状态,对于核查时存在域名不存在、域名过期且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等情形的,耐思尼克将按照通信管理部门要求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

       为了您能够顺利进行网站备案相关事宜,请您尽快对持有的域名进行相关信息的完善,并符合通知中的规范使用要求。


中国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广东耐思尼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部

2018-01-02

上一篇: 官网维护通知公告
下一篇: 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放假通知
[返回所有新闻信息]

旗下网站:耐思智慧 - 淘域网 - 我的400电话 - 商务吧 - 中文域名:耐思尼克.cn 耐思尼克.top

耐思智慧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0-2024 IISP.COM,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码: 粤ICP备09063828号  公安备案号: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049002000123号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许可:粤D3.1-20240003 CN域名代理自深圳万维网

声明:本网站中所使用到的其他各种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图片、视频、音频、字体等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权利所有人发现,请及时告知,以便我们删除版权内容

本站程序界面、源代码受相关法律保护, 未经授权, 严禁使用; 耐思智慧 © 为我公司注册商标, 未经授权, 严禁使用

法律顾问:珠海知名律师 广东笃行律师事务所 夏天风 律师